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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校外教学点进行清理整顿的补充通知

2014-11-11  点击:[]

各教学点:

2014年10月9日,我院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校外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字【2014】51号)文件,并下发《内蒙古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校外教学点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农大继教字[2014]05号),要求各教学点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在办学条件、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招生宣传等方面做好自查,写出书面总结并附评估细则佐证材料。2014年11月5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我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清理整顿工作会,下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我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清理整顿的补充通知》(内教高函【2014】68号),进一步明确了对各教学点要求。请各教学点于2014年11月14日前将自评报告、2013-2015年的教学计划和考试计划、教学点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我院教学管理科,自评报告要如实反映在机构设置、办学条件、师资队伍、规章制度、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经费收支管理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整理好分学年分专业上课安排、考试安排、考勤表、考试卷和成绩单,以备检查。望严格执行。

附件: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我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清理整顿的补充通知》(内教高函【2014】68号)

 

内蒙古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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